資料來源:行政院衛生署衛生報導137期
上稿日期:2010/1/20
去(2008)年開始就常見媒體宣傳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即將上路,這個消息對不吸菸的人而言真是一項福音。今年1月11日此法正式實施後,大多數的公共場所的確比較少見到吸菸的人了,但是在一些比較具有爭議的場所,像是餐廳、渡輪、檳榔攤等,還是偶爾會見到一兩位癮君子。不知道目前新規定的整體實施成效如何?
撰文:葉保玉
諮詢對象: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游伯村、台北市衛生局稽查員劉仁滔、 花蓮縣衛生局稽查員葉瑞雄、高雄市衛生局稽查員顏秀玲
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實施後,在大多數民眾配合,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和各地衛生局強力宣導與稽查,9成民眾對無菸環境感到滿意。以下由健康局和台北市、花蓮縣、高雄市的稽查員,分享稽查過程中,需要提醒民眾的部分及感想。
吸菸環境
Q:菸害防制法新法規範嚴格、複雜,政府何不乾脆禁止販售菸品;稽查員不易當場查獲民眾吸菸,法令是否形同虛設?
A: 限制吸菸環境 改變吸菸行為
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游伯村表示,吸菸者有吸菸的權利,但吸菸地點應限制在可吸菸場所,以免二手菸飄散,影響別人身體健康。
為了避免二手菸,此次修法特別加強禁菸場所的規範,並擴大室內場所範圍,以保護大多數不吸菸者之權利。
依照現行法律,菸品並不是違法商品,政府不能禁止販賣。菸害防制法修法的目的也不是故意要和吸菸者對立,而是希望透過吸菸環境的限制,幫助吸菸者逐步減少吸菸行為。
◆禁菸場所檢舉量增多列為重點稽查
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上路以來,民眾對新法的認知與支持度都高達9成以上。
雖然地方執法單位對於少數場所是否全面禁菸,與業者有認知上的差異。但相對吸菸者在禁菸場所吸菸的違規行為更讓稽查員困擾。吸一根菸只要短短的一、兩分鐘,民眾在禁菸場所吸菸形同「動態違規」,執法單位確實不易稽查。
根據地方提報資料,網咖、咖啡店及餐廳遭人檢舉吸菸比例較高。若有禁菸場所時常遭檢舉違規吸菸,地方衛生局會列為重點稽查場所,加強稽查頻率。
游伯村建議吸菸者如一時無法戒除菸癮,也請不要在禁菸場所吸菸。禁菸場所業者更應確實張貼禁菸標示及善盡提醒責任。大家遵守菸害防制法最基本規範,既不會擔心傷害別人健康,也不會受到法律懲罰。
餐廳
Q:餐廳類型眾多,包括室內餐廳、半開放式餐廳,是否所有餐廳均全面禁菸?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上路後,何種場所容易有癮君子觸法?
A: 餐廳檢舉案 咖啡店為大宗
以台北市經驗而論,在1月11日至3月4日之間,受理檢舉案超過600件,其中41%是公司行號,20%為餐廳,餐廳類場所以咖啡店的檢舉案最多。
咖啡廳以往設有吸菸區(室),吸引不少有吸菸習慣的消費者,新法上路後,咖啡店除非設置合格吸菸室,否則必須全面禁菸。
◆設置吸菸室有法定規格
根據新法規定,吸菸室須以屋頂或天花板、地板及水泥牆面、隔板或其他建材區隔其他室內空間。隔間材料為不透氣、防火建材,不可鏤空致菸味溢出。出入口須為平行移動式設計、自動封閉,除人員出入,不得開啟。
吸菸室須有專用連接至室外的進氣、排氣管線,不可相連其他室內空間、空調或通風系統,室內壓力相對於外部氣壓需為負壓,且每小時需提供吸菸室體積10倍以上的新鮮空氣。吸菸室入口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語、戒菸相關資訊,未滿18歲者禁止進入。
由於要符合吸菸室設施標準,台北市市內餐飲業及飯店目前大部分全面禁菸,只有喜來登飯店、福華飯店等7家飯店以及大型餐飲業者設置合格吸菸室,民眾可在吸菸室內吸菸。
◆半開放式餐廳易生困擾
還有半開放式餐廳較易造成民眾困擾,根據菸害防制法新規定,餐飲場所內同一樓層未設牆壁,或直接對外的開口面積達其總牆面面積1/4以上者,可認定為半戶外開放空間,無須比照室內禁菸。
台北夜店多,有些夜店採複合式經營,白天是咖啡店、餐廳,晚上為夜店,業者認為夜店晚上9點才開始營業,可不受禁菸令管制。不過,依法該場地若非屬晚上9點以後才開始營業的場所,白天、夜晚均應全面禁菸。
檳榔攤
Q:坊間檳榔攤種類多,有些是密閉空間,有些是開放空間,大部分檳榔攤兼販售菸品,其販賣場所是否也歸屬禁菸場所嗎?
A: 檳榔攤應受菸害防制法規範
花蓮縣於2004年起,就已針對檳榔攤展開勸導,當時全縣檳榔攤約980家,許多檳榔攤的菸品販售架緊鄰玻璃窗,菸品露出讓不特定對象看到,形同菸品廣告。衛生局宣導以任何方式遮住販售架,例如桌曆紙、日曆紙,只要寬度足以遮住,不讓菸品露出即可。有些檳榔攤因為政府積極宣導禁菸,甚至乾脆不賣菸,只賣檳榔。
如今,菸害防制法新法正式上路,檳榔攤的規範不再僅限於菸品廣告,若檳榔攤為密閉空間,即視為禁菸場所,必須張貼禁菸標誌;若有販售菸品,也必須遮住,不可讓不特定對象看到菸品,否則形同違規菸品廣告,同時還要張貼警示圖文。
◆檳榔攤種類多 適用法令不同
有些檳榔攤以可推式的架子營業,並非密閉空間,即視為單純販賣菸品的場所,法令只規定不得露出菸品及須張貼警示圖文。
值得注意的是,花蓮地區有些檳榔攤同時是包檳榔的場所,員工加上老闆,人數超過三人,即視為「三人以上共用的室內工作場所」,當然為禁菸場所,也不能提供菸灰缸。另外,有些地區雜貨店擺放一台卡拉OK,開放客人或親朋好友大展歌喉,亦應視為公眾消費場所,須張貼禁菸標誌,同時不得提供菸灰缸。
渡輪
Q:過去搭乘渡輪往返高雄地區,時常有民眾在吸菸,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上路後,渡輪上是否可以吸菸?
A: 渡輪上全面禁菸
往返旗津地區的民眾吸菸率頗高,過去渡輪甲板視為戶外空間,民眾多在渡輪一樓停放機車之處或到甲板吸菸。
高雄市市長信箱時常接獲民眾檢舉,抱怨渡輪充斥菸味。新法實施前,若發現民眾吸菸,稽查員當場必須先以委婉的方式勸導,民眾不聽勸導才能開罰。
除了一般民眾外,有些渡輪公司的員工過去在渡輪上也會吸菸,為此,衛生局在新法上路前,即率先與部分渡輪公司推出「無菸好理由」活動,宣導不吸菸、有禮貌的活動,希望藉由無菸渡輪的航行,促進高雄觀光產業發展。
◆渡輪為交通工具 全面禁菸
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明訂大眾交通工具為法定禁菸場所,渡輪為大眾交通工具之一。現在民眾只要上了渡輪,即全面禁菸。新法實施後,衛生局可以直接開罰,此外也偕同警方設置巡邏箱的方式,兩個小時巡查一次,目前民眾在甲板吸菸情形已改善很多。